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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油是台灣人日常飲食極重要的調味料之一,應用範圍甚廣。不過因市面上醬油製成種類不同、醬油廠商行銷策略等問題,容易出現現代化製程的化學醬油價格,竟高於傳統製程的純釀造醬油。為使市售包裝醬油產品的消費資訊更加清楚,衛福部食藥署參考國際規範及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並邀集國內專家、學者、公協會及業者研議,於10月16日二度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
食藥署早於2015年底就提醬油正名,原先將未經發酵的化學醬油改稱胺基酸液,但被廠商砲轟與民眾日常認知差距很大,因此衛福部此次二度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並將醬油分成「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4種類別。
食藥署表示,「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規定醬油產品應依其製程,於外包裝明顯處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字樣,其中「釀造」醬油除須經製麴發酵製成,另規範其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之總氮量達每100毫升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至於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衛福部則為「水解」醬油,另倘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則為「速成」醬油;「混合(調合) 」醬油指混合二(含)以上醬油製成者。消費者可以由外包裝標示明確得知所購買的醬油資訊,依需要做選擇。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食藥署表示,該規定預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得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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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9%A3%9F%E8%97%A5%E7%BD%B2%E5%86%8D%E6%8F%90%E9%86%AC%E6%B2%B9%E6%A8%99%E兒童書桌椅成長書桌兒童書桌椅成長書桌椅書桌椅兒童書桌成長書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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